“上带下”集体协商走进快递小哥

2022-04-27 资讯管理员 3530次

 

如何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各地做了一些尝试。20216月24日,南京市快递行业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顺利召开与会代表审议通过了《南京市快递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并见证了由南京市新兴产业工会代表快递行业职工与南京市快递行业协会代表企业方签订《南京市快递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协商成果】

南京市快递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对行业内不同工种岗位、不同工作形式的工资收入确定了行业最低标准线,具体为:全日制计时工资制度,3500元/月。全日制计件工资制度,为基本工资+计件提成,收入总额低于基本工资的按基本工资发放快递员,为基本工资3500元/月;操作员,基本工资3500元/月;客服员,基本工资4000元/月;驾驶员,基本工资4000元/月;试用期员工每月工资不得低于3500/月;非全日制为小时加计件工资制度,每小时不低于20元。《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还对快递从业人员的福利、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互助互济保险等内容作了一定程度上的明确和规范。比如,企业应当结合实际建立福利制度,在国家传统节日、职工生日等特定时点为全日制职工发放福利品。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间,企业应按照不低于国家规定标准支付职工工资企业应为职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并为“全日制快递员”和“劳务派遣快递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等商业保险,商业保险所需费用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非全日制快递员”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企业应为其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

【协商过程】

南京市快递行业64家快递企业,主要包括邮政、顺丰、申通、中通、百世、德邦、圆通、韵达、京东、优速、苏宁、极兔、晟邦、宅急送、跨越等15个头部企业。行业从业人员达3.2万人,其中快递员数量总计达14627人2021年初月,南京市新兴产业工会与南京市快递行业协会积极沟通,联合对南京快递行业中15个快递头部企业的劳动用工进行调研,并形成共识。结合南京快递行业的特点,决定采取上带下的集体协商形式,由南京市新兴产业工会代表快递行业职工,南京市快递行业协会代表快递企业方,建立行业集体协商制度,开展行业集体协商。
   一是营造开展快递行业集体协商氛围。充分发挥行业自身优势,依靠快递行业协会和头部企业,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加强对《工会法》巜劳动合同法》《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法规的宣传工作。通过召开快递行业头部企业联络人会议,宣传开展集体协商的法律依据、集体协商的功效、集体协商的程序、行业集体合同所涉及到内容等。并委派集体协商专家指导员进行全程指导,现场答疑解惑。并通过建立微信群,实施线上沟通交流,为业内企业、职工及时提供法规政策解读。提升企业、职工对开展集体协商的认知度和积极参与度,营造开展行业集体协商氛围。

二是向企业代表组织发出集体协商要约书。20216月4日南京市新兴产业工会,代表快递行业职工方向行业协会发出开展集体协商的要约。6月16日快递行业协会给予了回复,同意双方开展集体协商,并提议成立集体协商工作组,共同做好首次集体协商工作。

三是认真拟定协商议题,起草《南京市快递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预案)。为推进集体协商工作有序、广泛开展,集体协商工作组,通过联合走访、电话拜访行业内相关企业,召集工会主席(含工会筹备负责人)、从业职工代表座谈会。全方位开展快递行业岗位薪资调查,形成协商议题。在此基础上形成《南京市快递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预案)。

四是依法按规定程序推荐劳资双方集体协商代表。职工方协商代表由新兴产业工会在15家头部企业职工代表中提名5名协商代表,经在行业内公示确认,职工方首席代表由南京市新兴产业工会副主席担任。企业方协商代表候选人由市快递行业协会提名,经15家头部企业行政方代表民主确定5名协商代表,企业方首席代表由快递行业协会秘书长担任。

五是依靠职工,落实职工参与集体协商的权利。本次协商共进行二次协商,第一轮协商为共同参与式协商,由快递行业集体协商工作组与15家头部企业代表的协商,此次协商主要对集体合同文本(草案)格式、程序式条款进行协商确认,对协商议题中行业各工种最低工资标准和职工社会保险的缴纳等议题进行初次协商。首轮协商后集体协商工作组根据初次协商确定的内容对《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进行修改。为增强行业内企业职工对集体协商的参与度,将修改后的草案通过微信的方式交64家企业讨论,各单位对初次协商确定的标准进行企业内部沟通确认,并结合企业状况提出合理诉求,报集体协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再根据各单位认可的基本标准,经综合评估,对《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再次进行修改完善。第二轮协商为双方协商代表会议式协商,主要由双方协商代表对修改后的文本草案中的协商议题进行的一次会议式平等协商。6月18日上午,第二轮正式协商会议在市总工会五楼会议室举行,协商氛围和谐、热烈,各协商代表对议题进行了充分认真的沟通、协商,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形成了提交行业职代会审议的《南京市快递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 

【老梅点评】

随着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蓬勃兴起,集体协商开始覆盖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实乃突破之举。

一是“上带下”这种集体协商形式,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协商模式。过去我们总因企业小、工会组建率低、职工人数少、流动性大,难以找到一个行之有效的集体协商模式维护这些企业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此《案例》用实践证明“上带下”集体协商模式,能充分发挥行业工会、行业雇主组织主观能动性,能有效的解决因企业小、一时难以建立基层工会组织,集体协商机制建立难的问题。成功经验将成为推进小微企业、“八大员”等非公组织建会和职工权益维护的典范。

二是协商确定的行业最低工资标准,对企业和职工都具有约束力。将能有效的促进行业协调发展、企业良性竞争、职工有序流动。通过协商建立的行业规制,能弥补目前一些政策的缺陷,将更好的促进企业、职工共同发展,将工会维护职工权益落到实处。

三是整个协商过程,充分体现了依靠职工,调动职工全程参与集体协商。协商议题的征集、专项集体合同(草案)的几上几下,既增强了集体协商工作的宣贯力度,也体现了企业职工是协商的主体,“工资标准定多高,我的权益我做主”的协商意识。尤其是对专项集体合同(草案)的审议,采取先下后上的预审方式,即先将初次协商确定的《南京市快递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通过微信的方式交64家企业内部讨论、审议、征求意见,未达到半数以上职工反对,即视为同意。再次经双方协商代表协商确认后,提交行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这种上下结合的审议方式,将特殊性和普遍性有机结合,充分体现了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将更加有效的促进集体合同各项条款在企业中贯彻落实。

四是具有引领、借鉴作用。南京市快递行业集体协商,由上一级产业工会和行业协会联动,采取“上带下”依靠基层建会企业工会和头部企业职工组成协商代表,具有代表的广泛性,维护行业内职工权益的普遍性。有利于提高行业集体合同的覆盖率和集体合同的延伸签订,即企业的“二次协商”。这一做法为我们今后探索新业态行业开展集体协商提供借鉴。

          江苏省、南京省集体协商指导员梅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