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总工会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南京市总工会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南京市总工会: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
2、南京市职工大学: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3、南京市东南中等专业学校: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4、南京市工人文化宫: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5、南京市总工会干部学校: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6、南京市职工宣传教育中心: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部门职责
南京市总工会最早成立于1927年3月,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成立的南京第一个地方工会。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南京市总工会的主要工作职责是:维护职工的合法利益和民主权利;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建设和改革,完成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业、事业和机关的民主管理;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三)2016年部门工作任务及说明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第一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年。全市工会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以保持和增强“三性”为统领,全面实施党的群团工作会议落实年行动、“强富美高”建功立业行动、服务职工提升行动、基层组织建设强化行动、职工保障维权行动“五大行动”,进一步提升服务发展、服务职工的能力和水平,动员、组织、引领广大职工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南京谱写新篇章。
二、关于2016年部门预算草案说明
(一)2016年预算基本情况
1、预算收支基本情况
全系统部门预算总额1263.72万元,较2015年预算下降11.28%,系2016年起,市总机关退休干部退休费改由社保发放。
本年度收入预算1263.72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1199.14万元,较2015年下降13.44%,主要原因是2016年起市总机关退休干部退休费改由社保发放;事业收入3.6万元,系职工大学和东南中专学费收入,较2015年预算下降90.79%,主要原因是两学校生源萎缩;上级补助收入60.98万元,系市总机关补助所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差额款。
本年度支出预算1263.72万元,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7.7万元,主要系市级劳模专项经费、困难职工援助服务中心工作经费和厂务公开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5.77万元,系离退休干部经费;住房保障支出260.25万元,系离退休干部提租补贴。按经济分类:基本支出696.02万元,包括①商品和服务支出25.76万元,系离退休商品和服务定额支出;②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70.26,系市总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项目支出567.7万元。
2、“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预算情况
因市总工会为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财政只负担市总工会离退休人员经费,给予个别专项资金补助,按照《工会会计制度》和全总、省总规定要求,参照以往惯例,本财政预算未涉及“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等预算。
(二)2016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567.7万元,其中:
①厂务公开经费10万元;
②职工援助服务中心帮扶专项资金150万元;
③市级劳模春节慰问金208.62万元;
④市级劳模特殊困难帮扶金139.08万元;
⑤市级劳模生活困难补助金43.5万元;
⑥困难企业劳模荣誉津贴16.5万元。
三、关于预算科目的有关说明及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7.7万元,系一般性工作项目,含市级劳模专项经费407.7万元、困难职工援助服务中心工作经费150万元和厂务公开经费1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5.77万元,系离退休干部经费。
3、住房保障支出260.25万元,系离退休干部提租补贴。
附件:20-11 2016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经济分类到款.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