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行业集体协商,覆盖更多小微企业

2022-04-27 资讯管理员 3130次

     2021年4月中旬,每年一次已连续坚持八年的区域行业集体协商会议在南京市秦淮区月牙湖街道4楼会议室举行。会议历时5天,完成了美发业、洗修车业、居民服务业、批发零售业、餐饮业等五个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议题的协商。

【协商成果】

2014年南京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以《关于发布南京市2015年度部分行业工资标准的通知》(宁协劳【2014】3号),将月牙湖街道五个行业集体协商结果,作为南京市部分行业工资标准向全市发布。

2014年经区域行业协商确定的五个行业工资标准为:

一、餐饮行业:2015年各工种最低工资标准为:服务员1800元/月,洗碗工2000元/月,厨师2500元/月。

二、美发行业:2015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2500元/月。理发师技术等级工资标准为:高级理发师2500元/月,特级理发师3000元/月,总监3500元/月,创意总监4000元/月。获得国家美发职业资格四级、三级、二级、一级证书的理发师,分别对应高级理发师、特级理发师、总监、创意总监工资标准。2015年度员工业绩提成在2014年度业绩提成的基础上增加1-3%。

三、洗车行业:2015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2000元/月。参照南京市工资指导线和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比照同区域同行业并兼顾企业人工成本状况,协商确定职工工资同企业经济效益同步增长。

四、批发零售行业:2015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750元/月。参照南京市工资指导线和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比照同区域同行业并兼顾企业人工成本状况,协商确定职工工资同企业经济效益同步增长。

五、居民服务行业:2015年各工种最低工资标准为:养老护理员2800元/月,家政服务员2500元/月,保洁员1900元/月。工龄工资每年每月增加50元;具有居民服务类相应工种职称和获得人社部门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员工每月增加100元/月。

八年来,经每年一次的集体协商,区域内最低工资标准已由2014年的每月1750元,增长到2021年最低工资标准每月2500-3000元,各行业各工种工资都有较大幅度增长,如,特级厨师达5000元/月、总厨达8500元/月等等。各行业的职工福利、补充保险都得到充分落实,并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协商过程】

2014年月牙湖街道总工会,结合街道辖区内非公企业多、规模小、就业人员少、流动性大,一些企业存在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发放工资随意性大,最低工资标准不统一等实际状况,为维护区域内小微企业员工合法权益,促进区域内各行业协调发展、员工有序流动、企业良性竞争积极探索建立区域行业集体协商机制,实现对企业、员工合法权益的双维护,促进和谐街道建设。

一、协商确定区域行业协商双方主体,经街道劳动关系三方协商确定,由街道总工会代表区域内职工方,街道商会代表区域内企业雇主方;与区域内行业逐一协商,参与的协商代表与行业对应;各行业职工方代表通过推选由行业内企业工会主席、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首席代表由街道工会主席担任。企业方协商代表主要从行业头部企业中推荐产生,首席代表由街道商会会长担任。

二、街道、社区两级工会联动,深入细致调研。2014年两级工会用历时7个月时间,对辖区内的企业进行一次普遍走访、宣传、发动,发放开展区域行业集体协商告知函。并对已建工会企业,如:美发,洗修车,居民服务业,批发零售业,餐饮业等五个行业的69家企业进行重点调研。让区域内各行业企业、职工了解集体协商法律法规、以及开展区域行业集体协商的重要性、必要性,营造想协商、要协商、想参与的氛围。

三、确定集体协商议题,将协商各行业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增幅,各工种劳动定额、工时工价作为协商重点议题。

四、分行业逐一召开协商会议。各行业协商以行业依法推选出的协商代表为主,街道工会主席为行业职工方首席代表;街道商会会长为行业企业雇主方首席代表。各行业协商会议针对不同工种、岗位、职级进行逐一协商。最终形成“美发业、洗修车业、家政服务(居民服务)业、百货(批发、零售)业、餐饮业”等五个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文本(草案)。

五、完善审议和签字确认,采取由行业协商小组组织覆盖企业票决,街道总工会和商会负责回收统计票;覆盖企业可以自行开展补充协商,签订本单位的集体合同;未建会企业,由街道工会和街道商会与企业行政另行沟通、协商,协商成功,签订履行《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认可单(或补充协议)。

【老梅点评】

此《案例》经过了八年的实践,对于推进小微企业建立集体协商制度,解决协商主体缺失,企业职工不会谈、不敢谈的问题,起到了引领和示范作用。

一、由街道总工会代表区域内职工和街道商会代表区域内企业顾主组织,解决了行业工会组织和行业顾主组织不健全的问题,弥补了行业双方协商主体的缺失和不稳定。为推进区域内各行业的集体协商奠定了组织基础。

二、由区域带领行业开展集体协商,解决了区域标准难统一和集体合同针对性不强的问题。街道总工会代表区域内职工方,街道商会代表区域内企业雇主方,参与协商的双方代表与行业对应,分别与区域内各行业逐一协商。协商出来的成果更具有针对性、执行力和对行业双方的约束力。

三、审议方式更便捷,职工的决定权得到充分落实。采取由行业协商小组组织覆盖企业职工进行票决,街道总工会和商会负责回收统计票决结果,不但增强了职工的知晓度和参与度,更是充分落实了广大职工的决定权和监督权。

四、区域行业协商方式为推进小微企业开展集体协商提供了借鉴。这种协商模式不但解决了协商主体难确定、不健全,解决了不敢谈、不会谈、不愿谈问题。可以通过区域行业协商双方主体地位,对区域行业内不愿谈的企业个别交流、协商,促其纳入行业集体合同覆盖,成为行业集体合同履约单位。还可以受未建会企业职工委托与其企业主进行协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将工会的维护职能落到实处。

                                                 

                                                                                      江苏省(南京市)集体协商指导员 梅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