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南京工运史馆”展陈资料的启事

2022-01-04 南京工会 13123次

充分展示南京工人阶级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为实现民族独立、国家富强、人民幸福所经历的可歌可泣、波澜壮阔的发展征程,充分展示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开放各个时期,南京工会组织团结凝聚工人阶级、发挥群团组织重要作用,南京市总工会拟筹建“南京工运史馆”。为最大限度地还原历史、再现真实,现面向社会征集南京工运史馆展陈资料(包括有关实物)。

一、征集范围

自南京工人阶级诞生至今。

二、征集内容

主要征集记载南京工人阶级及工会组织诞生以来,具有重要影响的工运历史重大事件、重点人物、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照片、图表、文字、影音、实物等相关资料。具体内容包括:

1.影音资料:反映南京工人运动、工会组织发展的照片、影视、音像资料。

2.文献资料:记录南京工会组织发展史、工人运动史的志书、文献、报刊等,包括反映各地各单位工会组织、工会活动的文献资料。

3.实物资料:反映重大历史事件、工会组织建设、工人运动、职工生产生活状况、著名人物(如工会组织领导人,全国劳模,在国际国内有重大影响的科技、文化、教育、医疗等领域的职工)、国务院及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先进群体等具有代表性的实物资料,如生产工具、生产成果、奖牌证书等,以及其他可供展览的重要文物、实物资料。

三、征集方式

根据资料所有者的具体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主要采取捐赠、寄存、复制、购买等几种方式。

1.捐赠:向“南京工运史馆”捐赠个人所持有的史料、实物、照片等,经鉴定有展出及馆藏价值的,交接后为史馆所有。市总工会向捐赠人颁发证书,并赠送纪念品,并在捐赠物展出时注明捐赠人姓名。

2.寄存:个人所持有的史料,可寄存在“南京工运史馆”展出并保管。史馆与寄存人签订寄存协议,并负责寄存史料的安全,保管期间史料的所有权仍归寄存人。市总工会向寄存人颁发证书,并赠送纪念品。

3.复制:对于提供的“南京工运史馆”展陈资料,本人欲保存原件的,可捐赠复制(印)件,也可由“南京工运史馆”复制(印)。市总工会向提供人颁发证书,并赠送纪念品。

4.购买:对具有重要工运史价值且无法通过捐赠、寄存、复制等方式获得的史料,经鉴定后可由“南京工运史馆”采取购买方式获得。

5.提供线索:对散落在社会上重要的史料、实物提供有效征集线索的,“南京工运史馆”征集到实物后,市总工会向线索提供人颁发证书,并赠送纪念品。

四、征集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2年5月30日。

五、征集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南京市总工会“南京工运史馆”筹备组

联系人:李宏亮  侯飞

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105号

电话:84552511

电子邮箱:327342589@qq.com

 

南京市总工会“南京工运史馆”筹备组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