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开发(园)区 工会建设的实施意见

2016-10-19 南京工会 4912次

各区总工会,各产业、局、公司及区级以上开发(园)区工会,市总机关各部门、各直属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新形势下开发(园)区工会的全面建设,促进开发(园)区经济发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中共南京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宁委发〔2015〕44号),现对区以上政府投资控股并管理的开发(园)区工会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开发(园)区工会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开发(园)区已经成为产业集聚区、资本集聚区、技术集聚区、职工集聚区,开发(园)区进入了高速发展期。企业和职工数的迅速增长,企业组织业态、经营方式的不断变化,职工结构的多元化,给劳动关系带来了新情况、新问题,劳资矛盾处于多发期,企业集体劳动争议和群体性事件有上升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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