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租公告

2026-09-30 南京工会 73次

一、项目概况

1.出租方:南京天丰企业发展集团中心。

2.出租标的:秦淮区洪武路26号天丰大厦建筑东南侧外墙体的广告牌框架及附属物(按交付时现状出租)。

3.出租行为批准情况:经南京市总工会批准。

4.挂牌起止日期:2026年9月30日至2026年10月19日

5.招租方式:

挂牌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按公告要求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出租;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取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若最高价报价者未按照规定时间与出租方完成签约,则确定第二高报价者为承租方,以此类推。

二、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1.坐落位置:秦淮区洪武路26号天丰大厦建筑东南侧外墙体。

2.所有权人:南京天丰企业发展集团中心。

3.出租面积:288平方米(以实际可租赁面积为准)。

4.出租用途:广告发布。

5.目前租赁状态:空置。

6.禁止事项:不得转租给第三人。

三、租金价格及支付要求

1.租期:3年(首年含半个月免租期)。

2.租金价格:15万元/年。

3.租金支付方式:半年付,先付后用。

4.租金递增方式:无。

5.交易保证金:3.75万元。

6.履约保证金:3.75万元。

四、交易保证金的处置

意向承租方如被确定为承租方,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在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转抵履约保证金;意向承租方如未被确定为承租方,自确定承租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

交易保证金支付至指定账户:

户名:南京天丰企业发展集团中心

开户行:交通银行洪武路支行

账号:320006668012015020096

五、对承租方的要求

1.意向承租方自行现场踏勘,自行评估广告牌框架及附属物剩余的安全使用年限,自行核实广告牌框架及附属物是否满足使用需求。如需修缮加固,相关工作及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报名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企业成立满3年;

(2)具有所必需的经营资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竞价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①提供缴纳税收的凭证;②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4)须承诺在“信用中国”平台无不良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相关诉讼案件(提供参加本次竞价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承租方自行负责户外广告位设置与对外发布广告所需的一切审批及发布手续,包括:户外广告的设置许可、商业性户外广告位设置使用权出让手续等;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如承租方不能完成以上手续的、或者不能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审批的,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承租方保证发布的全部广告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内容真实、合法,不含有虚假误导信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需行政审批的广告,承租方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审批文件。承租方对广告内容真实性、合法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4.承租方自行负责广告位安全性评估,租期内负责承担相关年度安全检测工作及相关费用。

5.租赁期间,广告牌框架及附属物的安全管理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乙方应确保其结构安全、用电安全,符合防风、抗震等相关标准。

6.租赁期间,若承租方需要或者出租方因安全要求,需要对广告牌框架及附属物进行更新改造的,更新改造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拆除、装卸与运输、购买材料与安装费用)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更新改造后的广告牌框架及附属物,无论租赁合同存续期间,还是期满、解除或终止后,所有权均归出租方;就承租方对广告牌框架及附属物更新改造的全部投入与费用,出租方不补偿任何费用。

7.租赁合同期满、解除或终止的,承租方须按照出租方的要求、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对广告画面拆卸与发布公益性广告后,将广告牌框架及附属物交还给出租方,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六、出租方联系方式

1.联系单位:南京天丰企业发展集团中心。

2.联系人:于女士。

3.联系电话025-84792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