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工作;制定基层工会组织建设规划和制度;负责全市工会社会化专业人才队伍和基层工会队伍建设;指导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推动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指导和推动企事业单位开展民主管理工作,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推动公司制企业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指导地方工会和产业工会与同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指导新社会组织、新经济组织组建工会、职工入会及会员会籍管理工作;承担市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