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社区工会职能作用 依法开展区域性集体协商——建邺区总工会在新月社区组织区域性集体协商现场观摩活动
为进一步规范社区内小微企业用工行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在建邺区总工会和双闸街道总工会指导下,新月社区工会联合会牵头协调,多方积极沟通,10月10日,在新月社区召开区域性集体协商现场会。建邺区总工会副主席、市总工会集体协商指导员等莅临现场指导,建邺区各街道总工会及双闸街道各社区集体协商指导员到现场观摩学习。
会议开始,新月社区工会联合会主席范文祥率先发言,详细介绍了本次区域性集体协商的前期准备工作。从调研企业经营现状、收集职工诉求,到梳理本次协商的7个方面议题、拟定合同草案,每一个环节都经过细致打磨,为后续协商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协商会现场,企业方代表与职工方代表围绕本次区域性集体协商相关条款,展开了逐条、深入的讨论。双方代表始终秉持“互相尊重、相互理解”的原则,既充分表达了企业在经营发展中面临的实际困难与诉求,也坦诚反映了职工对薪酬待遇、福利保障等方面的合理期待。在沟通交流中,双方不断寻求利益平衡点,经过多轮友好协商,最终就7个方面协商条款达成共识。达成共识后,企业方与职工方的首席协商代表共同在集体合同草案上郑重签名,标志着本次社区区域性集体协商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果。
建邺区总工会副主席吴爱军充分肯定了新月社区在区域性集体协商工作中所做的努力与取得的成效,同时对深入推进社区区域性集体协商工作提出要求,强调社区是基层治理的重要单元,社区工会联合会处在联系职工群众的最前沿,是依据《江苏省集体协商条例》开展区域性集体协商的关键平台。特别是在小微企业密集、用工形式多样、劳动关系灵活的城区,通过社区工会联合会组织区域性集体协商,签订区域性集体合同,已成为规范社区内小微企业用工行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抓手,各街道总工会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履职尽责,加强工作指导,扎实依法推进。
会后,新月社区工会联合会主席范文祥表示,将继续充分发挥好工会作为企业与职工之间“桥梁和纽带”的重要作用。一方面紧盯区域性集体合同的履行进程,确保每一项条款都落到实处、惠及双方;另一方面,主动靠前服务,及时捕捉企业与职工间的新问题、新矛盾,以精准协调化解分歧,用贴心服务凝聚共识,持续为社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注入活力,共同描绘企业蓬勃发展、职工幸福安康的美好画卷。
建邺区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