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发布丨南京新业态用工纠纷案件情况通报
4月29日,市法院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南京新就业形态用工纠纷案件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
发布会上,市法院民五庭庭长王俊通报了南京法院新业态用工纠纷案件情况。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孟四龙、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副部长台晓丽、市法院民五庭四级高级法官刘懿发布典型案例并解读。
市法院民五庭庭长王俊介绍,近年来,我国社会结构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新兴领域迅速发展,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大量涌现,新就业群体规模持续扩大。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要求加强对灵活就业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2023年,人社部明确将职业伤害保障写入文件,解决新就业形态群体的职业隐忧,最高人民法院在工作报告中明确依照用工事实认定劳动关系,切实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新就业形态在带来经济活力的同时,也产生了一系列新的法律问题。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司法保障,促进平台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成为市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服务南京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2021年至2024年,南京新业态用工纠纷案件数量呈现逐年增长态势。这类案件行业分布广泛,涉及网约车、外卖、快递、网络主播、物流、家政服务、汽车服务、农贸销售等8个行业类别。其中,网约车行业、外卖行业、网络主播、快递员四个行业涉案纠纷数量占总数的七成以上。从业者职业类型多样,除常见的上述四种职业外,还包括网约保洁师、网约美容师等零工职位。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市法院发现行业用工“去劳动关系化”倾向明显,广泛存在招工与用工分离,工作管理与薪资发放分离的现象。行业用工模式更迭较快且隐蔽化,从业者举证能力弱,维权成本增加,司法审查难度加大。同时,部分用工主体随意扣罚从业者薪酬,成为引发纠纷的重要因素。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统一裁判尺度,切实维护新业态从业者合法权益,规范、引领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市法院联合市人社局、市总工会,精心挑选近年来新业态用工纠纷案件典型案例予以发布。这些典型案例的发布,将为我市今后一段时间司法实践提供明确的裁判指引,有助于规范平台企业和用工者的行为,促进新业态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时增强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引导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孟四龙表示,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快速发展,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外卖配送员、网络主播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大幅增加。由于平台、企业主体、劳动者之间的关系较为复杂,难以用单一的标准进行衡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强新业态劳动纠纷案件研究,围绕社会关切热点问题,聚焦新业态案件调处难点,强化与法院的裁审衔接,统一法律适用标准,确保新就业形态案件裁审尺度统一,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此次联合发布的典型案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三件案例,涉及新就业形态下劳动关系的认定、网络主播加班及加班时长的认定以及新就业形态下工伤赔偿协议的效力认定等方面,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下一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继续加强与法院、总工会等部门的合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案件办理质效,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指导平台企业规范用工,促进平台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副部长台晓丽表示,近年来,随着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日益增加,市总工会持续加强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开展对新业态劳动者的法律服务。一是加强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行。开展国家安全教育进企业、进网络、进平台、进园区、进阵地、进课堂、进社区活动,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作为重点宣传教育对象。二是市区两级已完成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的全覆盖。三是开展以货车司机、外卖配送员为重点群体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法律援助服务行动。四是不断加大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维权力度,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以运满满法律服务站为试点向货车司机普及劳动法律法规,收集新业态从业人员的诉求建议。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维权服务覆盖面,建立南京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法律服务站,面向全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法律服务。五是加大劳动争议调解员培训力度,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调解员队伍。